需要注意的是,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,就可以获得延长产假的奖励或其他福利,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(而国家法定休假日(不助孕包括双休日)不计入男方护理假),而苏州地区的产假一般都是128天,但也会延长到158天,主要还是看个人情况。
不过,也有产假是158天的情况,通常是,8天+晚育假30天+15天(难产)+15天(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),但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,所以具体产假天数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度。
1.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女职工,享受98天产假,并可延长产假30天(国家法定休假日(不含助孕含双休日)不计入延长的30天产假)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;。
2. 2. 如果难产,产假应增加 15 天。
3. 如果是多胞胎,每多生一个孩子,产假应增加 15 天。
4. 怀孕不满 4 个月的女职工流产的,产假为 15 天。

5. 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,产假为 42 天。
根据法律规定,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女职工生育享受 98 天产假,助孕也包括 苏州地区,其中产前可以休假 15 天,难产的增加产假 15 天,多胞胎生育的增加产假 15 天、 女职工怀孕不满 4 个月流产的,享受 15 天产假;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,享受 42 天产假。怀孕满 4 个月流产的,享受 42 天产假。